秦西头晕脑胀,耳边嗡鸣了好一会,才听清怯懦的女声说的话:“你、你还好吗?”

这是许莺莺和他说的第一句话。

她说话的时候距离秦西近两米远,手中握着一把沾着泥土的成人小臂长的铁铲,指尖发白,黑白分明的眼眸中隐约可见几分惊慌。

大概是看秦西面无表情不答话,她有些害怕地抖着嗓子道:“……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……你还记得吗?”

秦西看了看她的朴素交襟衣着和沾了灰的脸,又看了看一旁胸口上扎着匕首的男人,金冠玉带,污血都遮不住这人身上的富贵。

他闭了眼睛缓了缓大脑的眩晕感,三秒后睁开,道:“记不清了……请问……姑娘……这是哪里?”

然后他和一身血的昏迷男子就被许莺莺带回了她的小房子,小房子伫立在落叶萧萧的山林脚下,距离最近的村落有三四里地,更别提城镇了。

秦西是个孤儿,好不容易考进理想的军校读了研究生,寒假去山区扶贫,遇到地震为了救人死了。

死前在废墟里被困了两天,陪着他的只有一只屏触屏不太灵敏、停在一个小说页面上的手机,等待救援的时间太难熬,百般无聊下,秦西把这本小说看完了,看完更心梗了。

这是篇古言小说,女主是个独自住在山脚下的小姑娘,名叫许莺莺,无意间救了一个皇子,被皇子带回京城报恩,娇养着学了一年的琴棋书画,转头被送进了宫中,成了年近六十皇帝的宠妃。

后来皇子顺利当了太子,成了新帝后又有一番纠缠,如此虐身虐心之后,女主被男主的正牌皇后灌了打胎药,腿废了,眼瞎了,差点被烧死时被人救出皇宫,找到了亲生父母。

接着痛失爱人的新帝遇到了镇北大元帅刚找回的丢失多年的盲女,心惊魄动,一番追妻火葬场之后,两人终于心意相通,成了恩爱帝后。

看了文的秦西:“……”

这都能和好,说实话,他觉得这俩人脑子都不太好。

丢下了手机,秦西心想与其看这种小说,他宁愿回去跟着部队负重越野……野外生存也行。

地震再次袭来。

再睁眼,秦西如愿了,开始野外生存。

倒也不算野外生存,最起码还有个遮风挡雨的小房子,有锅有碗,有米有面,有男有女。

男的昏迷不醒,满身是血;女的瘦小无力,灰头土脸。加上秦西自己,衣衫破烂,满身污泥。

三个人谁也不比谁体面。

这是秦西穿越进书里的第三天,也是女主许莺莺捡到男主的第三天。

窗外隐约见明时,门外传来几声轻微的脚步声,夹杂在呼啸的北风中几乎听不出来,秦西却还是被惊醒了。

心中暗自算着时间,晚冬时节,天亮得晚,按这里的人的话来说,应当是卯时。

他掀开被褥起了身,摸黑穿好了许莺莺给他找来的粗布棉衣,走到屋内另一张床边,床上躺着的是一个器宇不凡的男子,正是男主荀盛岚,当朝皇帝的四子。

黑暗中看不清脸色,秦西便拨了下他的脑袋,直接搭上了他的颈动脉,皮肤有些烫,搏动还算明显,人还活着,就是发起了热,应当是有了炎症。

这年代可没有消炎药,熬着吧。

反正他是男主,能熬得过来。

秦西对男女主都没什么好印象,人家愿意这么纠缠他也不想插手。

但许莺莺毕竟是救了他的,天寒地冻的,他又无处可去,便打算暂时寄居在这里,回头想法子报答了女主之后再离开。

至于离开后去哪里……

每次想到这个问题,秦西就忍不住苦笑,一朝穿越进古代言情小说里,他能有什么地方可去?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。

房间外隐约传来几声低沉的动物呜鸣声,接着是许莺莺的声音:“……你别吵呀,听话,等会给你喂食。”

小房子用青砖围了一个小院子,砖墙上面插着尖锐的小石头,除了大堂就只有两个房间,许莺莺一间,秦西与荀盛岚一间,厨房则是在院子里,看样子,许莺莺这是早起去做饭了。

秦西检查了下装容,凭着记忆在黑暗中避开了桌椅推门走了出去。

按书中所说,这时候的许莺莺才十五岁多点,十五岁……秦西好歹二十多岁的成年男人了,怎么可能让一个未成年小丫头给他做饭?

他循着厨房里微弱的蜡烛光芒走了过去,还没靠近,就听到一声动物低沉的示威声,是许莺莺养的大黄狗,名叫阿黄,她刚才应当就是在和阿黄说话。

许莺莺闻声一扭头,正好看到秦西踏进厨房,整个人瞬间如同被拉满的弓一般蓄势待发,紧张得不得了。

秦西简直怀疑自己大声说话就能把她吓跑。

他有些奇怪,他长得像坏人?不应该吧,以前他还是国旗班升旗手来着……

也许是因为自己装扮奇怪?在人均长发的年代,只有秦西顶着个半长的短发——原本是寸头,因为山里扶贫近两个月没剪头才长长了些。

秦西停在厨房门口,刻意放轻了些声音:“我帮你。”

“不用不用!”许莺莺急忙摆手拒绝,她刚才在淘黍米,一双细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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